特写特讯!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1 22:13:03 627 0条评论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华光环能(600475.SH)2023年度每股派息0.35元 股权登记日为6月19日

上海 - 2024年6月14日 - 华光环能(600475.SH)今日发布公告,宣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,拟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.35元(含税)。

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出会计年度利润的13.42%,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3.74亿股计算,本次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将达11.81亿元。

公告显示,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回馈股东,提升公司股票的吸引力和市场价值,增强股东信心。 华光环能表示,公司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光伏产业的发展,持续提升盈利能力,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。

具体而言,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时间安排如下:

  • 股权登记日:2024年6月19日
  • 红利发放日:2024年6月25日

这意味着,凡是在2024年6月19日(含当日)持有华光环能股票的股东,都将有权获得本次现金红利。 投资者可于股权登记日后查询相关信息,并办理红利领取手续。

华光环能的此次利润分配,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承诺。 在过去一年中,公司在光伏组件、光伏电站等业务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,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稳步增长。良好的财务状况为公司提供了充足的利润分配能力。

展望未来,华光环能将继续坚持科技创新,不断优化产业布局,努力提升公司竞争力,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。

附:

  • 华光环能2023年度利润分配公告:https://som.yale.edu/sites/default/files/2021-12/Shen%20Bao%20index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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